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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5-18 点击量:706次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20.04.29
【实施日期】 2020.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条约批准
【法规类别】 缔结条约与参加国际公约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1.3419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11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