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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

发布日期:2020-08-31 点击量:955次 作者:章青 来源: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债权人或者企业自身当达到一定条件时,均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当企业达到法定条件时候,债务人(即企业自身)、债权人以及清算责任人均可以申请破产。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三、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何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第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比如债务人不否认或者无政党理由否认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债务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原则上,当事人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的,应当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如果债务人提出的异议,经人民法院形式审查后,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或者明显与事实不符的,不应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构成影响。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偿还期限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前无法偿还,不能视为不能清偿。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前认为债务人到期后无法偿还,不能视为不能清偿。 第三、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状态客观存在,不论债务人的客观经济状况如何,只要其没有完全清偿到期债务,均构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指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通常所说的“资不抵债”或“债务超过”。资不抵债的着眼点是资债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其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影响债务人清偿能力的因素,计算债务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债务总额之内。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指债务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客观财产状况,即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经资不抵债,但有的情况下,在债务人账面资产尚未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资产结构不合理而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如:A.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B.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C.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D.长期亏损且经营亏损困难,无法清偿债务;E.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债权人具有债权人资格,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为具有实际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二是必须为已经到期的请求权;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实质条件,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具体表现在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不到、拿到法院的终本裁定等均可以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清算责任人申请破产需要达到以下条件,如债务人在解散后清算过程中才发现其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清算组有义务提出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