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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交流会|普法民法典,践行法治新使命

发布日期:2020-09-02 点击量:557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 “法典”,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商事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先后出台了不少民商事法律法规,也为民法典的编撰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曾要求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的号召,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2020年8月28日,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与红石梁集团联合组织开展《民法典》交流会,邀请红石梁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红石梁园区部分入园企业主以及食品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参与交流。
  交流会在红石梁集团董事长邱建生的致辞下拉开帷幕。在开幕致辞中,邱总就星韬与红石梁的结缘作为开场,讲到红石梁集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并就此引出对于《民法典》的疑惑,以及希望通过本次交流会学习《民法典》的意愿。 
  作为一次《民法典》普法交流会,对《民法典》新规进行解读与思考是必不可少的。星韬所楼韬主任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博士,也是杭州市仲委员会仲裁员,有丰富的民商类案件经验。我们本次的《民法典》交流会,就是在楼韬主任的《民法典新规与思考》中正式开始课题分享与交流的。 
楼韬主任通过对《民法典》基本结构、重要新规及除外规则等方面的解析,用通俗易懂的表述、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参与交流会的所有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的重点内容,让所有与会人员都能有所收获。 
  随后上场的是金朋朋,他是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公益讲座宣讲团成员,自《民法典》颁布之初就持续关注与研究《民法典》相关内容。 
金朋朋通过对各地的不同案例进行分析,结合民法典第406条的新规定以及背后的法理对于抵押权问题展开了讨论,重点分享了《抵押权人同意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对其抵押权的影响》,让大家能更清晰抵押权问题的答案,也为与会人员未来做好风险防控提供了思路。 
  接下来做分享的是主任助理章青,她曾在商业保理团队工作,接触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商业保理纠纷案件,对《民法典》中新增的有名合同——保理合同,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及研究成果。她通过对商业保理这个业务当下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结合现行的法律规定,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和市场机遇等方面进行讨论,让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商业保理变得不再那么神秘。 
  最后的课件分享来自团队成员新秀单洪迪,他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一职,协助主审法官审判案件。这样的经历让他可以站在不同于普通律师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哪怕是平时最常见的买卖合同,他也可以通过例外情况,做出精彩分享,让与会人员能对于买卖合同风险负担的游戏规则有更明确的了解。 
  当然,一个交流会交流答疑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答疑讨论环节,与会人员都积极就自己遇到或听讲过程中产生的疑惑提出问题,且均得到主讲人员的细心解答。 
  交流会的最后,是红石梁集团总经理陈杰明做会议总结。正如陈总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宣传与推进《民法典》的落地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应该做的事情。《民法典》不仅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更是指导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宝典。 
此次交流会的顺利开展的背后,是星韬所每一位成员的汗水。也希望未来,人民能通过《民法典》来维护权利,解决矛盾,共创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