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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查询公司的会计凭证吗

发布日期:2020-09-21 点击量:1091次 作者:单洪迪   股东行使知情权能查阅的具体范围法律已有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股东请求查阅的文件往往超出这一范围,在法律对其采取沉默态度的同时,法院的裁判结果亦有分歧。 
  笔者将股东请求查阅的文件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公司法》明文规定的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股东依法享有查阅权;二是会计账簿,股东在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履行前置程序;三是会计凭证等文件,具体包括会计凭证、与会计凭证有关的合同、单据等。那么,股东可以查询公司的会计凭证吗?
   会计凭证,其是反映公司业务往来并按一定格式编制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会计凭证发生于公司与其他经济主体的业务进程中,包含公司生产经营和客户关系网等重大信息,是对公司总体状况的真实反馈。查阅会计凭证加速公司信息透明化,便于企业管理和内部监督,系满足股东之行权目的最便捷途径,同时也会加剧商业秘密外漏的风险,损害公司权益。
   笔者通过对司法案例的梳理,发现法院一般认可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查阅对象。理由如下:首先,会计账簿系根据会计凭证等文件制作,尽管会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缺点也很明显。会计账簿易作假,股东从会计账簿中获取的信息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而查阅会计凭证不仅可以更全面的掌握公司的资本运转,获得的信息更是可靠,肯定会计凭证的查阅权符合知情权制度的构建初衷。其次,法律并没有禁止对会计凭证的查阅,会计账簿制作依赖于会计凭证的整理、分类,当会计账簿所反映的信息真伪不明时,需要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只要查阅目的具有正当意义且必须,将会计凭证纳入知情权查阅范围便无可厚非。 
  (2011)玉中民二终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现代公司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知情权制度由此产生,本案xxx等九人系xx公司股东,其未参与公司经营,现xx公司经营亏损,xxx等九人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凭证具有正当目的。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公司效益减退的原因,与会计账簿进行比对,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符合查阅权的立法目的,遂驳回xx公司的上诉。
   (2014)通中商终字第0105号判决书: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为xxx能否查阅xx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凭证最能体现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其纳入查阅权对象范围系知情权制度应有之义。xx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xxx作为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或损害公司权益的事实,二审法院改判xxx有权查阅xx公司会计凭证。 
  能否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等文件系对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博弈,将知情权行使范围扩大解释到会计凭证,是对法条的合理解读。同时,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应采取审慎的态度,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适应的裁量。既不能一味允许对会计凭证的查阅权,亦不能超限度保障公司权益损害股东知情权,在两者之间寻找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