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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0-10-30 点击量:728次
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暨公证与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据悉,新疆全区各地因地制宜依托本地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司法所、村(居)委员会等场所资源,健全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会议总结了近两年新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开展了公证与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并组织伊犁州、克拉玛依市等6个地(州、市)司法局就基层基础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公证与司法鉴定行业内部管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内容交流经验。 
近年来,新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建立健全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强化为民服务职能优势,加大法律职业人员的培养。各地因地制宜依托本地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居)委员会等场地资源,健全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实体平台初步实现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类别服务集中进驻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窗口。12348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新疆法网及“新疆掌上12348”手机APP,实现PC端和移动端全覆盖,“三大平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降低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成本。 
会议指出,新疆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各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准确把握法律服务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有效凸显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认真总结“十三五”时期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完善部门间统筹协调议事决策运行机制,统筹加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质效。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和融合发展,推动县(市、区)制定发布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深化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协调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让各类社会主体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