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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青年律师积极参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3-06-18 点击量:2271次

    2013615日,我所柳杨、何强、李洺胤、何佳妮等青年律师,前往星都宾馆参加由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研讨会”。本次会议为期1天半,会议邀请了众多在专业领域颇具盛名的律师、法官到会与参会律师进行交流。

开幕式上,全国律协建房委主任朱树英律师、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蒋卫宇法官、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赵如龙会长、浙江律协章靖忠会长作为领导嘉宾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图为:法律研讨会现场照片)

    本次研讨会由嘉宾演讲及主题演讲两个环节构成。在嘉宾演讲的环节,邀请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关丽及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管理处处长逄宗展,两位分别与参会律师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起草背景和起草思路及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理解与适用》的议题展开了互动交流,讨论气氛热烈。

    而律师主题演讲部分,则是由来自全国各地的建房委委员、建筑法律领域内的专业律师以及企业的代表,分别从建筑领域不同的方面做了专题演讲,内容丰富多彩、精彩纷呈、各有千秋。

在整个律师演讲的环节中,由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律师带来的演讲尤其获得了在场律师的一致好评。他详细论述了政府在重大投资项目领域,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此外,他还给大家引入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就是专业律师应当积极参与法律制度顶层设计,这对整个法制的建设有重大和现实的意义。

        通过参加此次研讨会,我所的青年律师近距离的法官及其他律所的律师进行交流和探讨,均表示受益匪浅。不但对建设工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今后开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张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