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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0-11-12 点击量:708次
10月28日,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新片区管委会共同协调推进落实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条件的企业,须同时满足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新片区内注册登记且不满5年、在新片区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等5项条件。申报企业应填报附件的《自评表》,并向新片区管委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