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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修订发布2020版行政复议程序

发布日期:2020-11-17 点击量:775次
10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自2020年10月23日起施行,汇发〔2002〕80号版本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规范外汇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细化从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到作出复议决定等行政复议实施程序,保障复议程序合法规范有序;强化对行政复议的权力约束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决定集体审议等内容;删除涉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的条款等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的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