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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修订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17 点击量:748次
10月29日,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明确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要求,自2020年10月23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银行电子凭证申报要求与汇发〔2020〕16号的要求保持一致。银行在确保相关信息完整、便利客户业务办理的前提下,可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规定》取消印制规格相关要求,允许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汇发〔2014〕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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