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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报道我省“1+1”法律援助律师吴永能援助事迹

发布日期:2013-06-20 点击量:2341次

         2013529日《人民日报》第17版报道了我省“1+1”法律援助律师吴永能的先进事迹。吴永能律师系六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多年来,累计免费接待义乌市场经营户法律咨询约10000人次,免费为经营户授课超过3万人次,并为义博会、文博会、旅博会、森博会等义乌诸多展会提供独家现场法律咨询服务。20127月,赴西部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现将《人民日报》原文刊载如下: 

法援志愿者:体会从未有过的成就感

记者 王比学 盖群

  524日上午,重庆市武隆县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高速公路上,一辆汽车在急速奔驰,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吴永能正在匆忙赶路。下午就能到酉阳去见下一个受援对象了。吴永能说,其实我的服务地在黔江区,并不在酉阳县。但是这位受援对象通过朋友关系找到了我,我就趁出差过去看看,希望能帮到她。
  为解决我国西部律师资源严重短缺、贫困县百姓法律援助难的问题,从2009年开始,司法部每年在全国组织招募一批律师志愿者到这些地区无偿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吴永能作为其中的一员,去年7月从浙江义乌来到重庆黔江区,一年的援助期就要结束了,我在这里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成就感。
  从前,黔江的百姓遇到法律问题,通常要跑上百公里的路到城区寻求援助。吴永能的到来,相当于把法律援助送到了百姓家门口。
   刚来时地域的反差、法律服务的薄弱一度让吴永能感到低落和焦虑,但是一件法律援助案,让他充分看到了自己的价值。
   2010年初,在山西一家煤矿打工的黔江人邱仲陶因工伤事故被迫截肢。经过两年半的维权,煤矿方面一直未予赔偿甚至未付应付工资,邱仲陶一家生活陷入绝境。
   吴永能得知此事后,徒步数小时走访邱仲陶和相关知情人,了解案情后赴山西维权。历时半个多月,吴永能一行人克服意见相左、语言不通、水土不服等困难,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最终煤矿向邱仲陶赔偿了23万多元。后来我又去回访了邱仲陶家,他家现在已经盖起了新房,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在当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日子里,吴永能创造了很多奇迹:他在杨某等走私运输毒品案中明辨犯罪事实,指出杨某只参与运输,并未走私,确保法院审判的准确;他在未成年人李某盗窃案中,从李某有立功表现作为突破口,为其争取到了缓刑……
  但是,他并不满足于这些。在吴永能看来,一个案件的解决只能解决一个人的问题,要真正让法律援助惠及全区人,还得多培养当地法律人才。为此,吴永能决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将东部先进的理念向西部引进,他邀请他所在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来讲课,传授经验。只有受援地有了自己的专业法律队伍,法律援助才能生生不息吴永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