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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设计的法律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20-12-29 点击量:655次 作者:章青
《礼记·中庸》里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们总是在发生风险或者风险已经无法避免时,才会后知后觉,想到如何提前预防风险。早知如此,何不一开始就做好风险防控。本文主要就合同设计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展开分析。 
合同设计的风险防控,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控制合同设计的风险,二是控制争议解决的风险。 
如何控制合同设计的风险。首先是对于合同主体的确认。合同主体一般包括三类:法人(像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自然人(像个人、个体户等)、其他组织(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确认合同主体,对于是法人的,需要查看其营业执照,对于是自然人的,需要查看身份证等证明身份信息。其次是对合同主体责任能力的确认。辨别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法人与内设机构,像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作为独立的被告;但是像分公司、内设机构就无法独立承担责任,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和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主体签合同。 
防范合同设计风险,还可以从“五项安排”来控制合同设计风险。一是约定定金,根据《合同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是约定违约金,约定清楚违约方违约时,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三是落实担保,增强交易安全性;四是所有权保留和风险转移同步;五是约定清楚质量标准。 
如何控制争议解决的风险,在合同设计时,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约定法院的时候,需要约定清楚具体的法院,是哪个地方的法院;如果要约定由仲裁机构管辖,需要约定清楚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