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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量:757次
2008-10-18 行政法规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