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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十大企业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之三:“中都系”19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发布日期:2021-01-26 点击量:1145次
【案例索引】  
(2014)杭余商破字第4号等  
【关 键 词】  
清算转重整、公开招募、竞价选取  
【基本案情】  
中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系关联企业,涉及酒店、百货、房地产、金融投资等行业,分处于杭州市余杭、上城、临安等地,是本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型企业。201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跑路后,“中都系”陷入瘫痪,除杭州中都青山湖畔大酒店有限公司尚在营业外,其他关联企业均已停业。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我院陆续受理“中都系”19家企业破产清算案,并于2016年11月24日裁定“中都系”19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2017年11月3日,裁定对“中都系”19家企业进行合并重整。2019年6月13日-15日,“中都系”19家企业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中都系十九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7月8日,我院裁定批准“中都系”19家企业重整计划,终止“中都系”19家企业合并重整程序。根据批准的重整计划所确定的债权受偿方案,普通债权清偿率由清算条件下经测算不足10%提高至65%以上。  
【审理要点】  
本案审理要点为通过“公开招募+竞价选取”的市场化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鉴于“中都系”19家企业的资产主要为住宅、商铺、酒店、在建工程等,期间房地产市场行情整体上扬,陆续有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接洽重整事宜,“中都系”19家企业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希望,且经测算“中都系”19家企业在重整条件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大幅提高,故我院及时将合并破产清算程序转为合并重整程序,并指导管理人积极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通过多渠道向全社会发布投资者招募公告,在经历第一轮经竞价产生的重整投资人违约事件后,及时启动第二轮、第三轮投资人招募竞价工作,指导管理人从收购意愿、资金实力、发展规划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为“中都系”19家企业引进有实力有信誉的重整投资人。经多轮预审确定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后,在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代表见证下召开现场竞价会,通过公开方式对获取“中都系”19家企业全部股权而愿意承担的偿债资金进行现场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以25.3亿元的成交价顺利产生“中都系”19家企业整体重整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