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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明确北京冬奥会海关通关事项
发布日期:2021-03-02 点击量:687次
1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适用于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13日。
《须知》从信息注册与备案、进境前备案和审批、进境物资通关、进境物资监管等方面进行规定。文件要求报关企业应提前向海关提供北京冬奥会进出境人员、物资等相关信息。免税进境物资方面,财税〔2017〕60号、2019年第92号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物品,在有关部门审核前已到达口岸的,北京冬奥组委进口的相关物资可凭《证明函》、《物资清单》及税款担保先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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