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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规范律师事务所业务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1-03-26 点击量:806次
2月25日,财政部《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3月25日。
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针对律师事务所的公益法律服务、开展业务协作、代客户支付款项、代客户保管款项、提取执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等相关具有行业特点的业务,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规定了应当增设或调整的会计科目,并说明有关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征求意见稿》拟对是否同意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的相关规定等问题听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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