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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通则》迎修订 金融企业纳入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21-05-25 点击量:1296次
4月30日,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了修订,现就《企业财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5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均适用,金融企业不再排除适用范围之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财务与会计制度、税收的功能区别和联系,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单独增加第十四条关于财务负责人的规定,明确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设立和岗位职责。针对财务无法参与前期决策,只能被动接受和应对财务风险的常见问题,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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