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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学历造假遭辞退 法院认定辞退合法
发布日期:2021-05-26 点击量:851次
2013年7月林女士入职东方公司(化名)担任前台,2015年3月东方公司在员工竞岗活动中发现林女士存在学历造假,遂将林女士辞退,林女士认为东方公司系违法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近日,海淀法院公布了对该案的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东方公司系合法行使解除权,判决驳回林女士的全部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提交了“北京工商学院”的毕业证书,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无法查询到林女士的学历信息。林女士入职时在《求职申请表》中填写的学校名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均与其提交毕业证中载明的信息不符;且林女士在校学习期间存在工作经历及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与全日制的学习形式不符。综上,法院认定林女士在入职时存在学历造假,东方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与林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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