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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发布“善意文明执行、助力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之九:杭州千岛湖某度假酒店承揽合同执行案——巧用证明手续助力企业融资

发布日期:2021-07-06 点击量:690次
基本案情  
杭州某家具公司与杭州千岛湖某度假酒店签订了家具采购合同,因度假酒店未按时足额交付货款,家具公司于2018年11月起诉至余杭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保全标的为360万元。保全中,余杭法院于2018年12月查封了度假酒店的房产及土地。  
执行情况  
度假公司系当地的旅游企业,一直处于健康、有序发展中,因今年疫情对企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关政府及金融部门准备加大对度假酒店的授信力度,但因房产土地的查封,导致度假公司难以得到银行的授信,且查封的房产土地估值上亿元,远远超出涉案标的,因其房产与土地仅为一本不动产权证,无法分割查封。为此,2020年3月,度假公司向余杭法院申请暂时解除财产保全,并承诺办理好相关授信手续后,配合做好继续查封工作。  
考虑到疫情影响,度假酒店经营不易,但如直接解除保全,也是对原告方利益的侵害。为此,余杭法院积极与授信银行及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寻求能否在不解除查封的前提下,获得银行的授信的方法。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即法院出具证明明确表示查封的房地产的余值可以设定抵押。余杭法院立即组成合议庭,讨论决定为度假酒店开具证明,证明超出保全标的部分的财产价值,如不存在其他权利负担或者限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融资抵押登记手续。目前,度假公司已办理好融资抵押登记手续。  
典型意义  
企业财产的保全对企业融资抵押有一定的影响,且当前疫情影响下,旅游业受挫,度假酒店经营不易。余杭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保障原告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其正常融资开“绿灯”,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余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