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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院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之九: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与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平等保护 明法析理塑环境

发布日期:2021-07-07 点击量:949次
基本案情   
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与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电产品购销合同》,购买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价值1499万元的两台电力变压器,合同约定了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后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货123天。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诉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请求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货事实及逾期时间,依法判决: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违约金134.91万元。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中小投资群体;严格秉持公正公平,上下合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和目标。本案中,原告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属于河南省的小微企业,而被告西安西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则是陕西省企业。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向西安法院提起诉讼,西安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严格依法裁判,司法公正的天平绝不因被告属于本地区企业而有所倾斜,法院既保护市场平等主体的小微企业的合法利益,又对国有企业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具有警示教育和价值引导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尊重市场规则和契约行为。本案彰显了全市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对待民营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是促进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持续优化、保护中小投资者、优化西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