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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日期:2021-07-14 点击量:585次 作者:李春梅
如今,安置房已经在房地产市场占有不小的比例。安置房是一种补偿性的房屋,在转让时价格比较便宜,且很多城中村回迁安置房位于城市中心,工作、生活较为便利,因此很多人愿意购买二手安置房。但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在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有无房屋产权证 
按照正规程序开发建设的安置房,被安置房能够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在购买安置房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核实产权证信息。如果安置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意味着即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交接,买受人也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未来双方有就房屋的所有权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因此,不建议购买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购买无房屋产权证的安置房,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对方与安置房开发商签署的住房安置合同,核实房屋的性质,特别确定房屋不属于“小产权房”。其次,确定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是否有限制交易的时间,上市交易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以及申领产权证和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 
二、明确约定费用承担 
实践中,常出现双方未约定交易费用的承担或者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因此双方首先应当对申领及过户所需的费用有合理的预期,其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每一项费用由哪方承担,如果由双方承担各自承担的比例为多少。 
三、安置房的安置情况 
安置房一般是按家庭为单位安置的,产权证的所有人或者安置协议上的被安置人可能没有包括所有的安置人,导致出卖人无权处分房屋的情况产生。因此,买受人还应当核实出卖人的婚姻状况、家庭情况、安置情况,让所有被安置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作为出卖人签字。 
四、房屋质量 
安置房的质量参差不齐,安置房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居住体验,还关系到未来交易的价格。买受人应当了解出卖人与开发商签署的安置协议中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实地核验房屋的质量,必要情况下可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 
五、配合过户 
办理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必要且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购买了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安置房,即需要在未来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由于间隔时间较长具有不确定性,出卖人可能由于不方便或者其他原因不配合。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约定出卖人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综上,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购买,无产权证的安置房需要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