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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8-17 点击量:808次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7月9日,财政部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防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
《办法》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二)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用于此项的经费不得超过资金总规模的5%);
(三)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
(四)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菜鸟智谷一期A6号楼503A 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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