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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研发机构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1-08-20 点击量:723次
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施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需提交《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下简称“退税申报表”)等资料。其中,为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总局在出口退税系统整合工作中,将《退税申报表》样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5号公告明确。研发机构申报退税时,应使用第15号公告明确的《退税申报表》。研发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退税的,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收齐相关凭证及电子信息后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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