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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出台!12项财税政策仅剩1项未公布

发布日期:2021-08-20 点击量:896次
7月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允许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在岛内国家正式对外开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税航油,对其加注的保税航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
 威科提示: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 “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财税制度安排共涉及到12项财税政策,目前已出台11项,仅剩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暂未出台,这也是海南自贸港“一负三正”四张“零关税”清单中的最后一张正面清单。 
其中,已出台的10项政策如下: 
一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三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 
四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五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七是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政策。 
八是启运港退税政策。
九是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退税油政策。 
十是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境外展品的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