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一套房能否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户口

发布日期:2021-10-19 点击量:2279次 作者:李春梅
一般情况下,一套房只能登记一个户口。如遇到特殊情况,如分家、离婚后,一方无可供迁出的房产,此时一套房便出现了两个及以上户口。目前法律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各地公安局对此有不同的规定,遇到特殊情况时可咨询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 
杭州地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分户形成一套房存在多个户口的情况。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户口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对于户内因离婚已解除婚姻关系,但仅有一处房产无其他房产可供迁移,且法院判决(裁决、调解)书、离婚协议书等已对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分割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二)现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建房报告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离婚证、对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割的离婚协议(需经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 
(六)其他有关证明(市区内无其他房产的证明); 
经审核情况属实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予以分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有条件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动员其办理户口迁移,不作分户。 
分户登记需经派出所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分局备案。 
遇到二手房买卖出现原业主拒绝迁移户口的情形时,东莞地区可以向公安局申请迁出原户口。 
《关于解决市内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 
经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人提出申请,对拒不迁出户口或者无法通知的,公安机关履行告知程序后凭调查材料将该户口迁入当地村(社区)公共集体户或指定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