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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8-02 点击量:2908次

随着各行各业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兴起、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营者把目光瞄准在商品交易市场上。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笔者结合现有案例谈谈商铺租赁合同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商铺的产权调查。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在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装修期普遍存在,但是由于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其本身界定会出现争议,所以承租人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免租装修期的时间以及与租赁期间的关系。

三、装修的处置。商铺租赁后往往会花费较大额的装修费用,因而承租人要与出租人协商好装修的处置,特别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现实中,往往出现承租人与出租人仅仅约定违约金,出租人恶意解除合同承租人只能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能弥补装修损失。

四、营业执照。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及营业执照;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则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从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中的问题还有很多,现实中需要承租人更加细心认真,最好能够委托专业人士加以协助。

                               作者:翁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