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XINGTAO.CN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行使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点击量:496次
(中绿标〔2021〕138号)

各地绿办(中心):
  为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方便绿色食品获证企业用标,中心决定停止印制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推行使用粘贴式标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鲜、散装等不适于在包装上印刷商标标志的产品可选用粘贴式标签(样式见《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2.粘贴式标签由绿色食品用标企业按《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自行向印刷单位订购。《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将随《绿色食品使用证书》由各地绿办(中心)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一并发给获证企业。 
  3. 绿色食品防伪标签于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印制。为避免浪费,已经印刷并在使用的防伪标签,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继续过渡使用,用完为止。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2024年10月31日。 
  4.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使用过程中,如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中心标识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张晓云  电话:010-59193763
  特此通知。
  附件: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

        
  你单位申报产品绿色食品证书已制发完成,如你单位获证产品不适于在包装上印刷绿色食品商标标志,可选用粘贴式标签,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标签订制手续:
  一、下载订单。请你单位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reenfood.org),业务指南频道—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栏目中,下载《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订单》。
  二、订单签订。请你单位根据获证产品的核准产量订制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订单填好并加盖公章后,将订单及《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北京宝旺印务有限公司邮箱(邮箱:bjbw2010@yeah.net)。
  三、交纳费用。请你单位将标签订制款汇至北京宝旺印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北京大兴天富路支行(行号:1031 0001 1231,账号:111123 0104 0000 546),咨询电话:010-84896016。
  四、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样式见《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也可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