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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韬所全体成员参加“民事取证举证中的风险防范与方法”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10-09 点击量:2307次

    9月18日下午,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在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海上明月厅召开了“民事取证举证中的风险防范与方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杭州市律师界两位资深律师——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律师和浙杭所主任沈向明律师为主讲嘉宾。会议由民委会秘书长许戌枫主持;民委会主任、星韬所主任楼韬及星韬所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本次研讨会围绕“民事取证举证中的风险防范与方法”这个主题展开,沈向明律师的演讲主题为《律师提供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风险》,沈向明律师先从刑事、行政、民事三个方面阐述了律师举证的风险,并例举了杭州市的一些真实案例来强调提供虚假证据的严重后果,后例举了民事证据的七种类型,分别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几项难以区分的证据类型的界定。王全明律师的演讲主题为《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取证、举证的技巧和经验》,王全明律师通过介绍其参与的两个案例,引出其在取证和举证方面的几点体会,为大家提供了广泛的借鉴意义。

    本次会议嘉宾与参会者进行热烈的讨论,星韬所程祺律师、何强律师在会中发言并与嘉宾进行了沟通与交流,此次参会使我所全体成员都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