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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关爱妇女儿童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2-04-15 点击量:634次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1995年11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成立,为全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成立以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始终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开拓者”和“领跑者”激励自己,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机构、标兵单位、示范窗口、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奖项。
刘玉芳是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近五年来刘玉芳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4宗,服务受援人801人次,接待咨询群众数千人次,并多次承办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余元。其承办的多宗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在最优实现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玉芳曾承办陈某等54人追索劳动报酬案。陈某等人是某科技公司员工,因公司经营困难,被迫解雇并停发工资。员工集体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刘玉芳律师承办。公司停止经营,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减少注册资金。公司数次变更登记造成更大履行风险,律师希望借助调解使公司尽最大可能履行义务。
经刘玉芳与双方沟通并向受援人解释利害,除2名“准妈妈”外,其余受援人先后与公司达成调解,某科技公司陆续支付完毕涉案款项共计2443563.27元。本案是公司经营困难引起的群体欠薪,律师首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促使股东个人偿还了公司债务。
作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志愿律师,刘玉芳还为老、弱群体提供服务。年逾80岁的苏老太太,因继承儿子遗产遭到阻挠而四处信访。刘玉芳通过诉讼方式,法庭最终判决苏老太太继承儿子的回迁房等。为表达感激之情,2020年6月29日,苏老太太将写有“法律援助、雪中送炭,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基金会。
肖闰熙是业务一科的法援专职律师,2015年进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七年来一直在一线岗位工作。日常处理接待群众咨询、受理法援案件、指派律师办案和进行案件监管,共受理指派案件3600件。
法援大厅窗口,是肖闰熙和同事们接待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地方。在申请人当中,有被丈夫抛弃带着残疾孩子追索抚养费的单亲妈妈、有在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中失去子女的年迈老人、有在工作中受伤导致残疾却得不到任何赔偿的农民工。
在法援大厅窗口值班,有时候一天下来,他们会累得不想说话。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量不断在增长,他们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同时要兼顾工作和家庭,“感觉自己每天像个旋转的陀螺!”肖闰熙打趣地说道,“与群众打交道,一开始我也是没有经验的,特别是在工作的头一年,怕出差错,后来才慢慢摸索出一些经验。首先,你要有同理心,站在他们的角度去尝试理解他们。其次,要用心聆听,了解案情和求助人的诉求。最后,才是解释法律和确定援助方式。当案件取得理想的结果、受援人的法律问题得以解决时,听到他们真诚的感谢,看着他们欣喜的笑容,你又会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希望通过他们的坚持和点点滴滴的努力,让每一位走进法援大厅的申请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