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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抗强拆被刑拘 取保候审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3-08-14 点击量:1723次


    记者抗强拆被刑拘,案件疑点重重,引起广泛关注。随着所谓城市化进程的无序加快,不少地方发生暴力拆迁事件,因为抗强拆被刑拘的记者也满脸是伤,希望法律能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据悉,8月10日下午,网传财新传媒记者陈宝成因拆迁维权被山东平度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引发广泛关注。陈的代理律师昨晚称,会见中陈宝成对此指控持异议,陈呼吁律师为其他七位村民辩护,他的律师将于今日上午向平度市公安局为陈宝成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