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出台多起鼓励发展自主品牌汽车的政策,民族汽车工业得到长足发展。与此同时,国内车企与国外车企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国内车企的知识产权意识被空前唤醒。为了实现民族品牌的长远发展,国内车企应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关键词:自主品牌;汽车;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在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社会已进入全面市场经济。就汽车行业而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汽车关税的减免以及汽车配额的逐渐取消,刺激了我国汽车需求的增长。到2007年为止,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了800万辆,并且产销量都位居于世界第三的位置。知识产权是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下,知识产权已逐渐成为一国汽车产业的“技术盾牌”和“主权"的重要内容。世界汽车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汽车生产企业都在加紧新车型的设计开发,由于发动机、底盘设计制造技术基本成熟,新车型的突破便主要体现在汽车外观设计的更新上。所以汽车外观设计知识产权更是汽车行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许多国际大型汽车制造企业为了争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往往以汽车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为武器,对我国新兴汽车制造企业开展了猛烈的攻势,我国许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纷纷被卷入了侵犯其他企业汽车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风波之中。
一、 我国车企知识产权主要冲突回顾
2002 年12 月,丰田公司起诉吉利公司和北京的两家经销商,诉讼事实和理由有两点:一是诉称吉利汽车公司在美日汽车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误导消费者,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二是诉称吉利公司未经许可就将产于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的8A 发动机描述为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生产的“丰田8A”,其采用“使用丰田8A 发动机”的宣传语是不正当竞争。此案被媒体称为“中国首起汽车知识产权案”。
从2003 年起,发生了数起中外汽车企业针对车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争议。2003 年6 月,通用公司指责奇瑞公司出产的奇瑞QQ 与上汽通用五菱生产的Spark 车型外观过于相似;同年11 月,通用中国公司再次宣称,上汽奇瑞的新车“东方之子”涉嫌侵犯其通用大宇美男爵(Magnus)轿车车型专利。
同年11 月,本田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双环公司的来宝“SRV” 车型外观设计与本田“CR-V”非常相近,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此案被媒体称为“中国汽车专利第一案”。
2006 年,德国曼商用车辆股份公司的子公司——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江苏省中大集团生产的A9 客车抄袭其“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2007 年6 月,意大利菲亚特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新熊猫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 知识产权的概念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其实,对于知识产权这一事物,如果从不同的视角去考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下面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对知识产权的概念进行了归纳。
1、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活动成果
从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角度考察,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因为其智力活动和其他活动而完成的智力型成果。首先,知识产权是具体的人所完成的,他们主要表现为发明创造人、设计人、作者等。其次,知识产权是工程技术人员、文化创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创造、创作、创意的具体的人活动的结果,此时,他们的活动辛要表现为在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等领域中的智力活动或者智力活动与其他活动的结合。再次,知识产权足创造、创作、创意人员所完成的智力型成果,在这里,他们的活动成果具体表现为具有智力形态的成果,如发明创造、商业标识、作品等。
2、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从法学的角度考虑,所谓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的智力劳动创造成果和工商业领域的识别性标记与成果在一定的时问和区域内所享有的法定的专有权利。首先,知识产权足由于智力活动产牛的权利,人类的其他活动不足知识产权,而且并非所有的智力活动成果都是知识产权,未经法律规定,智力活动成果并不当然成为知识产权。其次,知识产权足一种权利,足由法律所赋予的具有垄断性质的排他权利,未经法律许可,任何人不得拥有。再次,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专有权利,只有在法律所限定的时间和区域有效。
3、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
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所谓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活动成果的完成人或者其他人因为其活动而获得的一种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财产。首先,知识产权足一种财产,属于财产的范畴。其次,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尽管作为智力活动的成果,当其与赖以承载的载体相结合,并丰要是一起载体的形态呈现在人们面前时才表现为一定的物理形态而可能导致的误解,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作为智力活动的本体则只是一种不具有物理形态的无形财产。再次,知识产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当然,其价值要通过使用价值的实现才得以实现,一项知识产权只有在被转化为生产力,具体表现为商品化的产品和服务,并经市场检验而被社会接收时才能最终体现其价值。
4、知识产权是一种资源
从管理学的角度考察,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一种在现代管理活动中可供支配、使用和增值的资本性资源。当其处于研发过程时,往往因为其研发成本的支出而表现为企业的负资产,但是,但其研发完成以后,特别足当其经过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而取得知识产权的某种表现形式时,它就将转化为企业所增长的资产,而列入“无形资产"的会计科目。当其投入实施以后,无论足自我实施,或足许可他人实施,其实施的收益也将作为企业的收入,纳入其增长的资产。特别应当指出的足,既然知识产权是一种资本性资源,其便可在资本化运作中以股权等方式用于资本型投资,也可在资本化运作中以质押、信托等方式用于融资型操作。
5、知识产权是一种信息
从信息学的视角考察,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活动以及基于该活动所发生的相关权利并可供传播的信息。通过对相关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和应用,不但记载录以某种权利的形式所表现的人的智力活动及其成果等信息,而且记载了诸如权利的法律状态、权利的归属、权利的应用状况等信息,同时还记载了与此相关的诸如给予权利的警示、资本的表示、资源使用等信息。
三、 我国汽车企业应对战略
通过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是我国汽车业培育自主品牌,实现国产品牌长远发展的首要途径。与汽车相关的知识产权主要集中于商标和专利。
关于商标战略。由于商标是企业品牌最直观的表现,充分使用商标可强化品牌印象,并扩大对产品的保护范围。商标不仅可用于汽车整车,还可用于汽车零部件、车用油品、玩具、服装等汽车配套产品和衍伸产品。我国汽车企业在设计商标时要选择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显著性”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以上要素的组合。汽车商标要符合汽车行业的特点,简洁,易于记忆,富有视觉冲击力,能够引发消费者对于产品和企业的良好的联想。除了在国内注册商标,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汽车企业还要及时进行境外注册,以免被他人抢注而付出延误进军海外市场的时机且增加企业维护商标的成本。
汽车企业在管理商标时,可考虑注册防御商标,即同一商标所有人在本商标所使用的主要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其中,最先注册使用的商标为主商标,在类似商品或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为防御商标。在商标经过推广和宣传而赢得消费者信任之后,企业为了防止混淆和他人的搭便车行为,可以注册防御商标,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目前,运用防御商标策略的汽车企业一般为经过多年经营,占较大市场份额的外资或合资品牌,我国汽车企业在与外方谈判时未能掌握主动权,造成合资企业商标权归属的流失,还有一些企业甚至还处于模仿他人商标的阶段。为了自主品牌未来的发展壮大,为了开拓更广阔的汽车及其配套和衍伸产品市场,我国有实力的汽车企业有必要以前瞻性的眼光全方位地考虑商标战略的制定,包括注册防御商标,防止不诚实的经营者在其他商品上“借用”自己的商标,误导消费者,损害品牌声誉,同时也为自己的扩大经营留下充分余地。
关于专利战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产业还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所掌握的专利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难以与前者抗衡。正因如此,一些汽车企业盲目地在数量上对专利发起“进攻”,但专利的技术含量不高,不足以给竞争对手造成困扰。企业可利用专利文献制定专利地图,分析、了解其他企业的专利情况,包括研究他人专利的地域保护范围和法律时效,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使用他人技术,避免侵权纠纷;在我国汽车企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但部分核心技术有所突破的情况下,研发力量较强的企业可集中力量开发他人专利技术的盲点,或者围绕他人核心技术开发周边技术,给竞争对手布置包围式技术网,争取对他人专利的实施形成掣肘,以迫使他人与自己达成交叉许可协议。
四、 结语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国产汽车中的品牌仍然不够强大,目前的三大国有整车生产企业都与国外大型汽车企业有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却并没有打响自己的品牌,不得不依赖持续引进跨国公司的产品来生存。正是在不断与外国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在一轮又一轮的知识产权交锋过程中,中国汽车企业正在成熟起来,在设备投入、制造技术、营销经验、人才资金等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积累,研发能力和团队实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强,同时知识产权意识也被空前唤醒,开始认识到如果一味模仿、借鉴甚至照搬成功者的商标或外观,只能成为一个 “山寨版”的“成功者”,不可能成为市场竞争的强者。只有通过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中国汽车企业才能最终摆脱政策依赖,尽快缩短从模仿到创新的过渡阶段,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