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随之而来的汽车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多。2013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消费者的权利,生产者、销售者、维修的义务,责任的承担,三包责任等进行了规定。本文将从该规定着手,对产品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汽车生产企业在该规定下如何应对,提出几点自己的思考,希望能对我国的汽车生产企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汽车三包 汽车生产企业 应对措施
2013年一季度,中国汽车保有量将突破1亿辆(其中,私家车占比74%)。而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1年受理投诉信息显示,汽车产品投诉1.68万例,成为投诉量增长最高的产品,涉及质量安全的投诉超过54%,汽车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多。从 2004 年国家质检总局起草汽车三包草案开始,历经8年,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终于将在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汽车退车、换车、维修的条件,加大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的力度,对广大汽车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但是,该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及其他经营者的义务、三包的责任、三包责任免除、争议处理及罚则等。由于经销商直接面对消费者,是“三包”的第一责任承担者,但汽车的质量安全问题归根究底是整车的质量问题,整车生产企业必将成为最终的责任人。因此,相对于消费者,该规定的出台与实施必将给汽车生产企业带来新的挑战。
一、汽车三包的条件
汽车三包规定明确规定了,当家用汽车出现以下情况的,消费者就有权利选择换货或退货:
(一)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如果家用汽车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故障的;
(二)如果家用汽车出现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了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三)当家用汽车发动机或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如活塞、汽缸盖、机油泵等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或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如转向器总层、制动主缸、控制臂、副车架等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
同时“汽车三包规定”也规定了如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产品的维修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维修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进行更换;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产品更换条件的,销售者没有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用于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等规定。
此外,首次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就目前市场上不同品牌、不同经销商的家用汽车不同的包修期限、三包期限进行了统一的规定,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这一系列的规定对汽车生产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
二、汽车企业存在的问题
经销商成为“三包”的执行主体,但不难发现整车厂商是责任承担的最终主体,这就对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就我国汽车生产企业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一)质量水平低
2013年一季度,中国汽车保有量将突破1亿辆,大量国外品牌涌入中国市场,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近年来我国的自主品牌产品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如吉利汽车的部分车型顺利通过欧洲四星级碰撞测试,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部分汽车生产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使价格更有竞争力,以低价占领市场,采用山寨配件甚至质量不达标的配件,降低了零部件的质量水平,由此生产出来的汽车,往往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一经投入市场,经过使用,大大小小的问题将会出现,招致大量的消费者投诉及不满,企业名誉与信用也将面临危机,从而导致我国自主品牌无法与国外品牌汽车相抗衡,国人更喜欢购买外国汽车。
(二)技术水平低,研发能力不足
虽然我国的整车水平在过去十来年有了巨大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很大差距。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无论是从总体到各生产线等各层次均未达到各自的规模经济水平,汽车工业研发能力也远远不足。在许多整车生产企业缺乏有经验且掌握先进技术的中高端人才,开发、试验设备投放远远不够,更多的是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缺乏自主创新能力。部分企业仅仅着眼于短期利益,通过打价格战,以低价格占领优势,而未从技术、研发能力上进行改进,造成产品结构不合理,缺乏竞争力。
三、汽车企业的应对措施
(一)严把质量关,提高产品质量
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初期,国内的自主品牌相对而言会受到更大的冲击。美国在 20世纪七八十年代推出“柠檬法”之时,美国国内的汽车厂家也认为该法的实施是在限制其发展,不利于汽车产业的发展。但后来经过全国范围内强力的推行,美国本土的汽车质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迅速凭其过硬的质量水准在国际汽车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足以与日系汽车相抗衡。随着“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明确了主要零部件的质量担保内容,将使企业使用劣质零部件的赔付成本大大增加。因此我国汽车生产企业为了避免换车或退车的风险,需更加注重汽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刺激我国汽车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提升技术水平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微型车、中型货车以及部分轻型货车、轻型客车在国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国内的自主品牌汽车在技术上和欧美及日本、韩国的汽车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无论是在外观设计还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领域都尚有提升及改善的空间。“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对所有品牌的汽车一视同仁,不分国内与国外品牌,这势必对国内自主品牌在技术水平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汽车生产企业需要不断提升汽车工业技术开发能力,引进先进的国外技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力度,创造出真正属于我国的民族品牌汽车,以致其能与国外品牌相抗衡。
(三)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汽车三包规定”第3条明确表示该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由此可知,“汽车三包规定”是对汽车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三包责任是基本的要求,而其立法立足点更多的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订立,这就要求生产企业完善技术,提升企业的实力,真正为消费者考虑,着眼于质量安全,从细节把关,生产出消费者需要并满意的汽车,而非通过侵占消费者利益谋得“灰色生存”空间。消费者满意度提升了,品牌拥有一批忠实的消费群体,其在汽车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也将不言而喻。
结语
在国外,美国、欧洲各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及地区很早就有关于汽车三包的立法,我国的三包制度是迟来的,但终归是来了,这是中国汽车生产企业一道绕不开的坎。“汽车三包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汽车企业的挑战,但是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真正有实力的汽车企业会进一步提高汽车产品的品质,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而那些实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弱、低效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从而使优秀的汽车品牌更具有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牛可,《新三包上路,车企应考,销售与市场》,2013年4月,第27-29页。
2.曾毅、秦玉婷、万福军,《汽车三包标准作用及主要技术内容浅析》,中国标准化,2013年第2期,第35-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