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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护企”进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5-09-16 点击量:176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二)》共21条,对转包、分包、挂靠单位主体责任、混同用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竞业限制等作出规定。

该解释的出台引发了企业用工管理领域的高度关注,为此我所联合菜鸟园区针对“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纳及竞业限制”等方面问题举办了菜鸟园区普法讲座,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构建园区和谐劳动关系。

讲座现场,楼韬律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解释(二)》中“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纳及竞业限制”的核心要点,为企业提供实用的法律知识。

互动提问环节,楼韬律师就企业代表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合同纠纷、员工劳动关系处理、竞业限制等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此次普法讲座,不仅为园区企业送去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更搭建了法治助企的桥梁。下一步,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精准聚焦企业及员工的法治需求,持续推进法律进园入企活动,扎实开展涉企法治增值服务,为园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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