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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录音“赠孙女”109万元遗产,六位姑姑起诉要求平分,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2026-06-23 点击量:141次 来源:人民法院报

福建漳平,程爷爷和李奶奶生前育有六女一子。老两口有一套自建房,2023年以110万卖出(扣除中介费,实得109万)。不久后,两位老人相继去世。

这笔109万的售房款,成了子女们争执的焦点。儿子说:“我爸生前录了音,要把这笔钱给我女儿(也就是程爷爷孙女)。”六个姐姐不认:“爸妈的钱,我们都有份。”

法庭上,儿子放了一段父亲生前的录音。但法院仔细审查后发现:录音里,老人并没有明确说出“把钱给孙女”这句话;更关键的是,录音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没有记录见证人的姓名、肖像,也没有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样的录音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既然没有有效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来分。法官同时考虑到:有一个女儿从小患小儿麻痹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应当多分;儿子和另一个女儿多年来悉心照顾父母,尤其是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也应多分。

最终判决:患病的女儿分得30万元,儿子23万元,尽孝的女儿16万元,其余四个女儿各10万元。儿子不服,上诉到龙岩中院,被驳回;又向福建高院申请再审,仍被驳回。判决现已生效。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亲情之外,法律的形式要件同样重要。一句“我说了算”的录音,如果没有见证、没有日期,在法律上可能只是一段无声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