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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韬律师赴京参加“《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筹备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1-11-25 点击量:2360次

    2011年11月7日上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筹备工作会议。浙江省律协民商委主任、杭州市律协民委会主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楼韬律师赶赴北京参加筹备工作会议,参会的领导有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里红、全国律协业务部主任朱英及专职干部张锁生,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副秘书长庞标,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秘书长李轩等。

    会议全国律协业务部主任朱英主持。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李轩就研讨会的宗旨和筹办情况进行了说明。吴革主任、朱树英主任先后发言,分别强调了此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表示将全力以赴承办好此次会议。经讨论,确定本次研讨会将在11月27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召开,由全国律协主办,由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并拟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和四川省律师协会等地方律师协会协办,从律师实务的角度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提出律师界的意见和建议。为突出研讨会旨在以律师视角出发的特点,本次研讨会将全部邀请律师到会参与讨论,另向各地律师征稿,出版文集。同时,全国律协将要求各地律协提前召开研讨会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报告全国律协。研讨会拟采取分组、分章节对民诉法修改草案进行讨论的形式,要求与会人员的讨论高效、务实,体现当事人利益和律师工作的需求。研讨会召开期间,可通过微博在线直播、网络视频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可安排记者采访,进行舆论宣传。会后,将根据讨论焦点将研讨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提交全国人大法常委会工委作立法参考。

    最后,里红秘书长强调,研讨会应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从律师实务出发,争取取得积极、有效的研讨成果。她希望本次研讨会的最终成果能够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和立法机关的重视,将中国律师界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的理念和声音传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