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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于星韬所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3-10-16 点击量:2485次

   2013年10月14日下午,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卢群处长一行及包括来自金道、京衡、海浩等在内的15家律师事务所代表莅临我所参加《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大家齐聚星韬所,结合本市律师业发展现状和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遇见的重入的探讨和交流。 

(图为:星韬会馆座谈会现场)

   当天座谈会由四个议程组成。首先,星韬所主任楼韬律师作为东道主致欢迎辞,楼主任对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其他律所同行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在简短的欢迎辞之后,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卢群处长就近年来杭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发展现状及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整体情况等相关数据向全体参会代表进行了通报,并向参会代表汇报律管处今年的重点课题——“杭州市律师事务所等级管理标准体系”的工作成果。卢处长表示,此次新版《考核标准》是在2012年度《考核标准》的基础上,重新作了修订,强调“考核全面、量化管理、指标精细”的十二字方针,卢处的观点得到在场律师们的共鸣。随着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更应推崇量化和精细化的运作模式。

   座谈会的第三个议程是由司法局律管处蔡光明主任就《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修订稿)的内容进行解读。改版后的《考核标准》涉及包括律所办公环境与社会形象、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业务绩效、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年度重点工作在内的六大项、24级指标、64个子目录的考核内容。

   在最后的互动交流环节,大家畅所欲言,踊跃发言。首先,我所楼韬主任与参会代表们分享我所推行电子化管理的方法和经验。同时,作为一名执业30余年的资深前辈,楼主任还谈到关于如何正确引导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等相关问题。此外,楼主任建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标准在价值取向方面应当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紧接着包括海浩、京衡、一墨、法君、辉伦在内的五家律所代表均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最后,卢处长表示,律管处将结合大家在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第二轮的修改。最终的定稿文件将于11月1日召开的“全市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班”上向全市律所行政人员进行解读。

   此次座谈会在大家的踊跃参与下圆满落幕。到会领导和律所代表均表示:会共同努力,为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建设诚信行业,树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以推动杭州市律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曾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