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晨会开展律师执业纪律教育
发布日期:2013-10-22 点击量:2625次
身为一名法律人,对遵守行业规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职业操守是最严格的底线。10月21日上午,我所在大会议室召开专题晨会对全体星韬员工进行执业纪律教育。当天,我所律师、律师助理、法律秘书、行政人员均到会发言,会议主持由我所行政主管曾洁担任。
主持人首先从民众围观了半年之久的“李某案律师涉嫌违规事件”入手,对此案中涉及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不仅生动形象地采用图表形式进行讲解,而且逐一列出了此案中承办律师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违规操作的行为,重点强调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涉及执业纪律的部分。
我们希望通过全面解析“李某案”案件中较为突出的五点涉嫌违规行为的方式,以案件中涉嫌违规的律师作为反面教材,给在座的各位法律执业人员敲响警钟。
接着,主持人对我所律师执业纪律提出六项重点提示,包括:
1、不得在办理案件中,私自收受委托、收取当事人财务;
2、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或者不按时间、不按规定出庭参加诉讼、仲裁;
3、律师在收案案件时,不得作虚假承诺,不得引诱或胁迫当事人签订合同,不得收取高额代理和办案费用;
4、不得泄漏国家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不得要求司法人员推荐介绍案源、或者向司法人员行贿、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6、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胁迫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
虽然这六点提示不能完全涵盖律师执业的所有规范,但从一定程度上为在座的各位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身为律师在工作中要时刻谨记律师执业规范,不能为任何事情铤而走险,打破律师行业的规则,甚至弃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于不顾。
在随后的星韬热议环节,各位参会人员畅所欲言,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我所青年律师何佳妮表示“我觉得他们某种程度上在走钢丝,随时随地会被约谈或更严,未来执业道路很长,很多细节还是要注意。”而李洺胤律师则从一位法律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反问自己在遇到类似案件的时候该如何做,如何以一位优秀的律师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参会人员的分享交流将此次会议推向高潮,相信通过此次晨会的交流将对全体参会人员,特别是对青年律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煜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