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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韬律师赴京参加全国律协研讨民诉法修改盛会

发布日期:2011-12-02 点击量:2508次

    11月27日,楼韬律师赴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等承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

    本次会议由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律师代表共100余人参加,这是近年来全国律协组织的参加全国性立法修改的一次律师盛会。

    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扈纪华副主任介绍了草案对民诉法几个重要方面的修改:诉讼机制方面设立了诉前调解的制度,增加了《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规定;完善了开庭前的准备程序;增加了公益诉讼,对公益诉讼的范围和主体做了限定;完善了保全制度,在原来财产保全的基础上增加了行为保全;完善了裁判文书的公开,所有的公众都可以查阅,没有进行限定;完善了当事人的举证制度;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启动鉴定的权利,而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鉴定人可以出庭作证;完善了简易程序,建立了小额诉讼制度,五千元以下标的额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强化了法律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扩大了;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完善了执行程序,强化执行措施。

    浙江省律协民商委主任楼韬律师代表浙江省律协向大会汇报了浙江省律师协会与杭州市律师协会对民诉法修改工作的重视以及积极组织全省律师参与民诉法修改的情况。

    在下午分组讨论的会议上,楼韬律师就民诉法修改中遇到的十大难题如何破解作了发言,楼韬律师就起诉立案难题、调查取证难题、证据交换难题、答辩制度难题、法庭辩论难题、审判机制难题、书面审理难题、司法鉴定难题、仲裁撤销难题、公益诉讼难题等十大问题作了重点说明,并提出在现有的征求意见稿中的证据种类中应当增加“单位证明”,以完善证据的种类。同时对继承人涉及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银行存款继承中的障碍如何适用特别民事程序的问题代表浙江的律师提出了建议,楼韬律师的建议引起了大会代表的关注和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