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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广西律师被聘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届执法监督员

发布日期:2013-11-15 点击量:1794次

    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推动全区法院外部监督机制建设,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中选聘了28名同志担任执法监督员,并于10月30日举行首任“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仪式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作讲话并为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

    黄玉华、张树国、林铸、黄宇奇四名广西律师被聘为广西高级法院第一届执法监督员。黄玉华律师代表受聘的执法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能,做好“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

    律师担任执法监督员是律师参与审判监督的有益尝试,便于律师近距离了解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通过参加专项检查、旁听案件等方式帮助法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促进全区各级法院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来保证审判的公正,弘扬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