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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1-12-23 点击量:2686次

一、概述

    (一)定义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即内部承包人)之间通过签订协议,许可内部承包人在企业资质范围内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物资及资金等众多施工因素,完成一定的项目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内部承包人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的一种承包经营模式。

    (二)特征

    1、主体上,内部承包的一方为建筑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另一方为该企业内部的个人(或分支机构),且承包方的负责人一般会被任命为项目经理。

    2、承包方要按工程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缴纳管理费(承包费),此费用固定收取,无论项目盈亏。

    3、工程由承包方组织施工,单位各职能部门参与项目的管理,包括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及成本控制等,同时协助项目部办理与业主的结算。

    4、项目最终结算后的盈亏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或由双方分担。

二、内包与挂靠的区别

    挂靠,指的是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内部承包与挂靠下的承包人具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承包人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都要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享有项目的经营自主权。两者的区别之处是内部承包的主体是本单位人员,而挂靠的承包人是外部人员。

    立法上之所以禁止挂靠行为,是因为在这种形式下,实际施工人不具备建筑资质,而具备建筑资质的又不实施管理行为。因其不能保证事关国计民生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因而禁止挂靠行为,这也是立法的本意。

三、内包合同的效力认定

    有效的内包合同需具备以下两个要件:1、主体上,企业分支机构或职工。2、提供了资金、人员、技术、设备等支持。从理论上来讲,可能着重于施工企业提供的一系列支持。实践上来说,从主体上来区分比较容易,比如职工的社保等等。

四、法律风险提示

    (一)承包人能力的风险。在内部承包经营时,尽管承包人向建筑企业交付了一笔承包费,但其实践经验、物资筹措、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都将影响到承包项目的成功与否。由于承包人能力的不足,常常导致其承包工程成为一个“烂摊子”,那么,建筑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每一个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对待内部承包。

    (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风险。因内部承包的对外责任须由建筑企业承担。因此若不明确约定两笔保证金的支付,则最终可能会由建筑企业自身承担。

    (三)内部承包人缺少资金的风险。内部承包人在缺少资金时,建筑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因为是内部承包,对外的违约责任还是需要企业承担。

    建筑企业在选择内部承包时需谨慎对待,做好相关法律的风险防范。从而使自身的风险降到最低。

 

 

责任编辑:石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