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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将逐步实现“镇镇有律师所”

发布日期:2014-01-16 点击量:1848次

     新年刚过,中山市坦洲镇政府与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确定在今年内,坦洲镇向保信律师事务所定购“法治坦洲”专项法律服务。    
  “这是坦洲镇党委、政府围绕十八大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镇、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求而引进的公共法律服务,既是基层政府为推进依法行政而向外定制专项公共法律服务的创新尝试,也是中山律师根据中山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部署,深入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工作的体现。”保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律师所将派出由6人组成的服务团队,以项目制方式为该镇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等提供专业意见,并为镇内的行政人员、执法人员、学校、社区协助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培训等服务。
    
  日前,中山市司法局召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座谈会,中山市律协连任会长程禹斌提出了采取“资源投入集约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网点设置均衡化、项目推进平台化、产品模式差异化”的措施,着力推进《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的落实。

  程禹斌表示,资源投入集约化就是律协、律所、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都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投入到体系的构建中;参与主体多元化就是律师要和公证等相关部门联手,参与体系的构建;网点设置均衡化就是鼓励律师到无律师事务所的镇区办所设点,实现全市24个镇区都有律师服务点,为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奠定基础;项目推进平台化就是打造律师服务的各种平台,如律师担任法制副村长(副主任)、法制副校长,免费咨询热线(148、12348)和各类律师服务团等;、产品模式差异化就是参与购买的主体多元(如党委、社团)、措施多元(项目推进、平台保障、品牌引领)和创新多元(试水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