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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协委员:政府应为公益性法律服务律师埋单

发布日期:2014-01-22 点击量:1572次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领导首先从思想上树立法律服务必须是有偿的,无论何人何事需要法律服务,都必须按照市场要求支付服务费;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参与重大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可能发生的法律服务项目的支出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律师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用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的补贴。——山西省政协委员刘宗贤
  目前,山西省律师已发展到4000多人,自山西省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设立以来,山西省各律师事务所无条件代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困难群众案件。在法律下乡村、法律到社区活动中也是律师深入全省各个乡镇、社区,无偿授课宣讲法律、答疑解惑。然而,律师事务所是自收自支的单位,律师是靠提供法律服务获取劳动报酬,律师没有工资,没有奖金,没有社会保障,没有财政拨款,更无财政补贴。当前,大部分律师仍面临着生存的压力。长期免费地为政府服务已经影响了律师的积极性。长此下去,必将严重影响律师服务的质量,扼杀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