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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换“新衣”

发布日期:2012-01-16 点击量:2641次

    日前,当事人张先生拿到了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他兴奋的说:“新年后法院的裁判书也穿了新衣,看上去更庄重、严肃了!”张先生是做服装生意的,因为合同纠纷,与客户诉至北仑区人民法院。这些年来,为生意上的事情也没少打官司,但是以前的判决书是没有封皮的,首页即是法院名称、判决书标题和判决内容;新年后拿到的这份判决书加装了封皮,而且双面胶纸封皮,不易破损,能够长久保持。

    张先生的代理律师高荣荣也表示:“裁判文书加装胶纸封皮后摸上去更有质感,拿在手里更有分量,更能体现判决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印制质量,体现司法裁判的庄重、严肃,彰显“法治浙江”形象,浙江高院于去年11月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自2012年1月1日起统一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文书加装封皮。裁判文书封皮采用两种样式,样式一采用封面套红印制国徽,下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XXXX人民法院”,一般适用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样式二在封面下署“浙江省XXXX人民法院”,适用于其他各类裁判文书。民事、行政案件送达给当事人、代理人的裁判文书;刑事案件送达给被告人、辩护人、公诉机关的裁判文书都要加装封皮,同案其余加印的裁判文书可不加装。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已按要求统一实行裁判文书加装封皮。

    另据了解,涉外案件的裁判文书封皮不仅加印了判决书标题和法院名称,而且在封面中间加印了庄严肃穆的国徽,看上去非常醒目、非常庄重。

 

资料来源:浙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翁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