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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联合海南省律协抵制“虚假诉讼”
发布日期:2014-03-13 点击量:1575次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3月12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3月11日下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召开 “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海口市中院院领导、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海口市各区法院院长及海南省律协相关领导参加发布会。海口市中院李顺华副院长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前,海口市中院院长吴剑平与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廖向琦联合签署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专项活动的意见》。该意见的签署,标志着“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专项活动正式启动。
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集体的合法权益,也极大地破坏了司法公信。海口市中院副院长叶尊本在答记者问中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民事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尽管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有了规定,但仍然有个别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出于各种目的进行虚假诉讼,极大地破坏了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此项活动开展后,海口市中院将对海口两级法院范围内涉及虚假诉讼行为的案件进行清查,曝光涉及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件。
据了解,海口市中院将会把诚信风险提示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通过制定《诉讼诚信提示书》、《诉讼诚信承诺书》,警醒和震慑当事人,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进行警示和惩戒。
廖向琦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海南省律师协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虚假诉讼案例,汇总后进行通报。同时,将联合海口市中院开展专题沙龙、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
海口市中院联合海南省律师协会开展专项活动,旨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使虚假诉讼失去生存的空间,促进社会的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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