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要为试点城市派送志愿者律师
发布日期:2014-03-25 点击量:1580次
时报讯 3月24日至25日,团中央2014年“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培训班在杭州开班。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王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团省委副书记王征、团杭州市委书记周扬到会致辞。
杭州作为团中央确认的“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在青少年权益工作道路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成立杭州市青年舆情监测中心,畅通了青少年利益诉求的反映渠道;成立了以副市长任组长,28家市直单位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13个区、县(市)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覆盖率分别达80%和55%,健全了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机制;12355青少年服务台20多年来接听电话20余万通,拥有志愿者132人,实现了社会化参与、项目化管理和指标化评估的运行模式,并荣获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成为全国15个心理督导基地之一,“心灵花园”体验项目更是连续三年被列入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十件实事。
会上,王征着重介绍了浙江省共青团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他指出,近年来,浙江团省委紧紧围绕省委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团中央“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总体思路,以构建青少年权益维护体系为目标,找准定位,聚焦重点,深化探索,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团组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整体水平。
王征表示,下阶段,团省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权益部有关“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探索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探索青少年权益个案受理办理机制等试点方向,用持久的恒心、坚韧的毅力、有力的保障,认真指导杭州、宁波、湖州抓好全国试点相关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探索有益经验,取得工作突破,圆满完成团中央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争取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王锋讲话时强调,做好共青团的权益工作核心就是要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当青少年遇到问题的时候,要主动站出来关心、帮助他们。他还指出,共青团要成为当青少年遇到问题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组织,要不断提升团组织对共青团权益工作的社会性教育功能。
王锋还表示,今年团中央将重点探索受理青少年权益个案,各试点城市要敢于碰难,在碰的过程中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和途径。
据悉,今年团中央将委托全国律协未保委为每个城市(服务台)选派1至2名志愿者律师,各地团组织或12355青少年服务台将青少年权益受侵害的个案委托志愿者律师进行依法办理。对于志愿者律师受理的当地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个案,根据全国律协未保委的审核情况,由团中央权益部为每个案件提供1000至3000元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