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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合同签署过程中的“陷阱” 合同签署过程法律风险控制之(一)

发布日期:2012-02-10 点击量:2416次

    在许多影视作品中,大家都见过这样的场面。在一个豪华的酒店会议室当中,两位颇具风范的领导,在美丽的礼仪小姐送上的合同文本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起身握手后,举杯同庆。这看来似乎是一场非常完美的合同签署仪式,然而您知道在这其中有多少陷阱吗?

 

陷阱一:偷梁换柱

签署合同时,您是否确定所签署合同的内容与您定稿合同的内容一致?

    为了保证合同能够最大限度的符合自己的意图,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部分合同的洽谈也许会经历相对漫长和艰辛的过程。大部分朋友在整个合同洽谈的过程中,对于文本的审查还是十分重视甚至严苛的。

    然而,在签约文本的准备上,也许是因为离交易成功不过只差临门一脚,朋友们往往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心态,在没有对文本进行仔细核对确认的情况之下便进行签署,当一切结束后,才恍然发现您所签署的合同并非您定稿的合同,其中的部分条款已然悄悄的发生了改变,您在谈判中坚持了数月的利益就在您落笔那一刻离你而去。

【建议】

    1、交易洽谈过程中定稿的文件,可由各方代表再每一页上做记号(小签),确定该文件成为核对的范本后,各方各自保存一套。

    2、正式签约的文本在签约前,应由交易各方代表(或委托代表)进行与小签范本进行审慎核对,确认文本与定稿的内容一致。

    3、正式签约的文本在核对无误后,应妥善保管,直到提交签署。

 

陷阱二:越俎代庖

签署合同时,您是否确定签署合同的相对方有权签署合同?

    在签约过程中,不论对于签约相对方是否熟识,许多当事人基于礼貌等综合因素的考虑,并不会对签约相对方的身份以及授权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查,这就容易让无权代理或者越权代理的人钻空子,合同签署后,可能导致交易各方因为实际签约人的授权问题产生合同效力的纠纷。

    也有部分朋友认为,来人只要是交易相对方的企业负责人即有权代表企业签署合同,然而,如果对方公司章程中,对于交易事项(例如重大资产处置等)必须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决议,在未经过相关程序前,其负责人的签约权限也是存在瑕疵的。

【建议】

    1、在签约前,审查签约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签约人并非法定代表人,审查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在签约前,审查签约相对方的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要求对于交易事项(例如重大资产处置等)必须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决议,应当要求签约方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陷阱三、瞒天过海

合同签约时,您是否能确定在合同上签署的名字为有权签署人亲笔所写?

    实践中,并非所有合同的洽谈方都有权签署合同,当出现合同的洽谈相对方以无权签署为由,拿着定稿的合同离开谈判现场,自行提交给公司领导签署后,将完成签署的文件提交。如果合同上签署的名字并非有权签署人亲笔所写,则一旦出现纠纷,对于保护己方的合法利益是极其不利的。

【建议】

    约定专门的时间和地点签约,签约人各方到场,并现场签署,以确保合同为有签署权限的人员亲笔签署。

 

陷阱四、形同虚设

签约时,您是否确定所签署的合同是完整的?

    实践中,许多合同除主合同外,还包括一些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主文本的组成和补充,这些文件与主合同往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甚至在内容不一致时,这些文件可能会被赋予比主合同更高的法律效力,如果这些文件在主合同签署时未能同步签署,则合同的签署并不完整,往往容易导致主合同的执行障碍。

    此外,还有部分合同在洽谈中,由于无法确定部分数据或内容而在条款中暂时空置,却在合同签订前,仍然没有补充完善,也将导致相关条款的形同虚设。

【建议】

    1、明确所有需要签署的合同文件清单和签署时间,及时签署合同、合同的附件以及补充协议。

    2、在合同签署前,确认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陷阱五、金蝉脱壳

合同签署后,您是否知道您签署的合同原件去了哪里?

    如前文所述的华丽签约仪式之中,交易方完成了签约,美丽的礼仪小姐用托盘端走了合同原件,换上两杯美酒,举杯之时,您是否会担心适才签署的合同的去向?当仪式落幕,您是否知道去哪里要那份合同原件?

    也许还有朋友遇到过这样的麻烦,合同先由己方签字盖章后,送到合同相对方处签字盖章,之后便再也取不回合同的原件了。一旦出现纠纷,缺乏合同原件对于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是极为被动的。

【建议】

    如果签约各方并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高度的信任关系:

    1、合同由各方在现场共同签署,并交换原件;

    2、如果确实无法做到共同签署的,建议要求合同相对方签署后,再进行签署,并发回原件;

    3、如果相对方拒绝先行签署的,建议选定合同各方均愿意信任的第三方,各方各自签署后,交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将各方签署的合同原件进行分别交给相对方。

 

    合同签署在合同中的表达一般只有简单的几行字,“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签署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却并不亚于合同谈判,往往一着不慎,往往前功尽弃。建议大家对合同的签署环节的法律风险控制引起重视,谨防合同签署过程中的“陷阱”。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陆    容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