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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来说,个人每年查询超过两次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块钱,每年前两次免费。该规定一出,便引起社会广泛热议。因此,我所于6月3日晨会对此规定也展开了讨论。
晨会上,事务所的同事逐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从法律的角度上,,大家比较关注征信监管和个人隐私泄漏问题;针对公众质疑的收费问题,大家认为:由于查询系统的开发和维护需要经费,且征信报告查询3次及以上多数是出于商业用途,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收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征信制度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的信息安全,在社会上适应起来必然需要一定的过程和实践。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