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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官二代求爱不成花季少女毁容案”引发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2-02-27 点击量:2683次

    2011年9月,合肥17岁少女周岩因拒绝同学陶汝坤求爱,被其烧伤毁容。周岩脸、颈、胸、腿均严重烧伤,一只耳朵被烧掉……

    据悉,陶汝坤父母为当地干部,其父系合肥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其母系合肥规划局财务处。据被害人周岩称:陶汝坤行凶后要求周家不要报警,表示自己父母当官,被关一个星期就能出来,让周家人等死。   

    事隔至今已经有5个多月了,陶汝坤一直被看押在拘留所,没有走任何司法程序。如果在拘留所羁押7个月,还不进入诉讼程序,那就会强制取保候审,一旦取保候审,其结果想必大家都不言而喻了吧。从“我爸是李刚”事件到今天“官二代求爱不成花季少女毁容的案”屡见不鲜,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这些盛气凌人的官僚之后呢?

    我一直以来相信法律是公证、公平的,即使偶尔会出现一些不公,那也是必不可免的。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都有。当我看到这个新闻时,我不经问自己,是我的信念错了吗?难道法律是有钱、有权人的专属?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最后答案是否。

    我告诉自己我要相信法律,如果连我们学法、识法之人也不相信法律,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法可言,我们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努力去改变这一现象,作为法律人如果连我们都不相信法律,何谈让老百姓守法、敬法。

    有同事提到,为什么这个案子如此受关注,主要是因为“官二代”。不得不否认,如果此案没有涉及官二代,也许社会不会有如此激烈反响。身为“官二代”是不是更应该注重自己的德行?高干子弟的教育是不是应该比普通人更高?尤其是道德方面,但是现在往往道德沦丧的就是“官二代”、“富二代”。当李刚的儿子叫器着“我爸是李刚”,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之牛,如此之不可一世。追根究底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问题是自己父母解决不了的,谁敢惹我、谁敢忤逆我,我就要谁好看,因为我爸妈是高干,没人敢把我怎么样。最后只能是害人又害己,也把自己父母给赔进去了。

    作为一名立志成为法律界新秀的“学生”,必须相信法律,认可法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