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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晨会针对“常回家看看”纠纷案展开讨论

发布日期:2014-06-23 点击量:1381次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20146月17日早上,杭州首起“常回家看看”纠纷案在江干法院笕桥法庭开审。六旬老人状告儿子要求儿子常回家看看支付赡养费。此案一出,便引发社会对“常回家看看”这一法律条文的热议我所于2014年6月23日晨会对此条文也展开了讨论。

 

 

 

    晨会上,事务所的同事逐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从法律角度,大家呼吁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和配套法律,设置相关部门监管实施现实中,实行并将常回家看看”以法律形式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将造成事与愿违的结果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孝顺父母,别让等待成为遗憾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