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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遇上限牌新政,有点尴尬 拍到了车过不了户又退不了款
发布日期:2014-07-16 点击量:2232次
2014年7月16日 来源:浙江法制报
通讯员 余文斌 张泽杭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张先生上个月拍得了由德清法院司法拍卖的一辆浙A牌照的马自达七座小客车。但是,当他兴致勃勃地跑去过户时,却被告知无法过户,而障碍来自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第52条的规定。 6月3日,经过18次竞价,张先生最终以77300元的价格拍得了德清法院拍卖的一辆浙A牌照的马自达七座小客车。之后,他在办理车辆过户时,被杭州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52条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而张先生拍得的小客车并非由杭州本市法院司法拍卖。 张先生只能求助于德清法院。此后,德清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跟杭州车管所进行了沟通,车管所工作人员答复称,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第52条规定,除杭州市法院处理的符合增量指标的竞买人,持杭州市范围内法院的裁定书可以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手续,外地法院拍卖车辆的均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早知道不能过户,我就不拍了!”张先生说,他在竞买前,也知道杭州市的限牌规定,但是他一直都以为司法拍卖的车是不需要增量指标的。张先生目前已申请增量指标,参与摇号中。 张先生向法院提出了退车退款。但德清县法院执行局已经将拍卖款交与债权人,这让法院颇感尴尬和无奈。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德清地处杭州半小时经济圈,德清城区浙A牌照车辆挺多。此前,他们对杭州的限牌规定也做了了解,但对52条规定的理解与杭州市车管所的解释有些出入。他们认为,只要竞买人符合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过户应不限于是哪家法院拍卖的。目前,德清法院已查封的浙A牌照车辆还有6辆,均须通过司法拍卖处置,现因不能过户只能暂缓处置。 德清县法院表示,目前他们已将这一情况上报,上级法院正在进行协调。事实上,除杭州本市法院外,其他法院都可能会在执行处置财产时碰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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