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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致43死燃爆事故10人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4-07-22 点击量:1622次

20140722日  来源新京网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记者从国务院“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获悉,沪昆高速邵怀段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目前已对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从事客运的有关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者等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19日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市境内1309公里处隆回往洞口方向,一辆违法装载疑似酒精易燃品的厢式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辆大客车、3辆货车、1辆小客车燃烧,43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大客车上确认遇难41人,装载疑似乙醇货车的驾驶员和乘客共2人遇难。

  现场专家称,该货车大梁冲进大客车内40多厘米,事故造成乙醇瞬间燃烧。有关部门仍在对现场提取的相关物证进行鉴定分析。